已過8旬高齡的老人,本應在家享受天倫之樂,但卻有一對老夫妻,因為“做禮拜”而大鬧矛盾,甚而到法院離婚。近日,惠山法院成功調解了這起耄耋老人的離婚案,在法官的勸說下,這對白發蒼蒼的老人和好如初,相互攙扶著走出法院。

 

沈老太和周老伯結婚四十多年,感情一直不錯,兒女都成家以后,兩個人都沒什么別的愛好,就喜歡到教堂做禮拜聽講經作為精神寄托,多年來養成了一起上教堂、回家一起討論的習慣。去年,老倆口從城郊搬到了市區居住,不料由此矛盾叢生。先前,兩人一直在城郊的教堂做禮拜,但是住到市區以后,距離就遠了很多,坐公交要一個多小時,周老伯就決定去離新家比較近的市中心的教堂,而沈老太多年的習慣一時改不過來,仍然想去原來的教堂。不善言辭的周老伯每次都直接拽著沈老太到市中心的教堂做禮拜,沈老太拗不過老伴,但幾次下來心里十分不快,一氣之下住進了原來的教會,任憑周老伯怎么勸也不回家。周老伯無奈,到教會與沈老太大吵一架,一氣之下,沈老太到法院要求離婚。

 

在法官的詢問下,沈老太道出了心結,原來“做禮拜”只是一個導火索,沈老太覺得老伴的控制欲太強,妨礙到了她的自由,“我想去哪里做禮拜就去哪里,為什么每次都是他替我做決定!家里的事也都是這樣,我都順了他四十年了,我要一個人過幾年自由日子。”

 

“我堅決不同意離婚”對老伴的訴求,周老伯仍固執己見,“我們都在一起四十多年了,這么多困難的時候都經歷過來了,現在一大把年紀了,還離什么婚!我叫她到市中心做禮拜也是為她好,我們年紀都大了,不要跑那么遠”。

 

法官認為,兩人并沒有原則性矛盾,考慮到當事人年事已高,應該以勸和為主。法官想讓老人的子女一起做他們的思想工作,子女表示也沒有辦法:“我們不想他們離,該勸的都已經勸了,可他們固執起來誰的話也聽不進去。本來讓他們做禮拜是為了豐富生活,沒想到鬧出這么大的事。”

 

“阿婆,您說怎么樣算是自由呢?往后自己一個人,腿腳也越來越不利索,沒個人相互照應不孤單嗎?”沈老太嘴上不服氣,但聽了法官的話后顯得有些失落。法官從法理到生活實際,耐心做老人的思想工作,并根據他們接收理解信息的特點,引用基督教教義進行開導,最終使沈老太放棄了離婚的念頭,周老伯也答應以后說話做事要多顧及老伴的感受,相互謙讓,力爭能渡過一個安詳和睦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