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出于仗義為老鄉“助拳”,卻不想一著不慎弄出人命。近日,潛逃在外的劉軍被抓獲歸案,等待他的是長達十三年的牢獄生涯。

 

事情發生在2006年。劉軍與老鄉張某一起從湖南老家外出打工,在宜興某建筑工地上當建筑工人。一天,張某正在與工地上另一個河南民工趙某一起扎鋼筋,兩人一邊干活一邊聊天,卻因為話語中的一點小事爭執起來。張某與趙某都是急脾氣,吵了幾句話就動起手來,趙某還抄起手頭的鋼筋條,把張某打得抱頭四竄。看到自己的老鄉被打得這么狼狽,一向“仗義”的劉軍急忙趕來助陣,隨手撿起工地上的一根方木劈頭砸向趙某,一下就將趙某的頭打得鮮血直流。受傷的趙某頓時倒在了地上,在場的人又驚又慌,手忙腳亂地將趙某送往醫院,誰也沒有注意到闖下大禍的劉軍趁亂匆忙逃出了工地。12天后死亡,傷者趙某因顱腦損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而出逃在外的劉軍,也正式升級成為公安部門通緝的殺人嫌疑犯。

 

201110月,劉軍被依法起訴至宜興市人民法院接受刑事審判。法庭之上的劉軍早已沒有了當初仗義斗狠的勁頭,反而始終低著頭,情緒十分低落。“我當時真得只是看不過去,想要幫助老鄉而已,我真得沒有想到會打死了人。”劉軍反復向法官訴說著他與死者趙某平日無冤無仇,如果不是在氣頭上絕不會失手用木頭打人,而且也是被警察抓到后才知道居然弄出了人命。劉軍表示,這些年來自己對于當初的行為悔恨不已,如今更是對死者的家人充滿歉疚,希望以后能盡己所能補償贖罪。

 

經審理,法官認為本案中劉軍是在幫老鄉打架群毆中順手拿方木毆打手持鋼筋的趙某,致使趙某傷重而亡。劉軍的行為是臨時起意,以傷害的故意擊打趙某,故劉軍在法律上應被認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而非故意殺人罪。考慮到劉軍歸案后主動認罪及檢舉揭發其他犯罪的良好態度表現,最終,宜興法院依法判處劉軍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法官提醒:因為一時意氣,趙某枉送了一條性命,劉軍將要在鐵窗下度過13年,這樣的結果發人深省。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會碰到這樣那樣的問題,產生各種摩擦,在處理這些問題的時候,如果能多保持一份冷靜,多用一些理智,相信許多麻煩和不幸都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