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沒還休想出國門
作者:王蒙 發布時間:2011-10-20 瀏覽次數:469
日前,鎮江潤州法院對鎮江某房地產投資開發公司總經理張某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
鎮江某房地產公司與鎮江某房地產投資開發公司返還財產一案,經鎮江市兩級法院裁判后,由于被執行人鎮江某房地產投資開發公司拒不履行已經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鎮江某房地產公司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標的高達40多萬。
該案在執行過程中,承辦人查明被執行人身陷多起訴訟,近期在該院立案執行的案件就多達數十件,即在社會引起較大反響的"樓多多"案件,由于"樓多多"事件受到媒體的廣泛報到,社會關注度較高.為了確保該案得到盡快執行,承辦人決定加大執行力度,對被執行人采取下列有效措施:一是進行法律宣傳,督促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義務,二是對被執行人采取罰款措施,對被執行人不履行義務的行為予以12萬元的罰款。三是考慮到該公司負有較大債務,一旦法定代表人離境,將給執行工作的開展帶來困難,故另行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將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限制在境內既便于開展執行工作,也為下一步“樓多多”案件的執行創造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