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揚州邗江法院妥執一起涉及121個村民的債務糾紛案件。2000年至2008年期間,趙某因其經營的揚州市中發制衣廠資金周轉困難,以承諾給付高額利息的方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00余萬元,201011月,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后以趙某為被告,涉及121個村民、涉案債務800多萬元的民間借貸案件涌入法院。今年8月,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為妥善化解這一群體性矛盾糾紛,及時向當地政府通報案情,多次組織趙某系列案例申請執行人進行協調,全力做好維穩工作。同時,全面公開廠房變賣、分配方案制定等執行過程,在征得趙登慶本人以及所有債權人的認可后,依法將廠房變賣。經協調,各申請執行人終于同意以27%的分配比例公平受償各自債權,受償后,余款均予以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