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化名欠款規避執行 法院沉著應對破解難題
作者:高偉 鄭菊 發布時間:2011-10-18 瀏覽次數:489
被執行人使用假名字打欠條,訴訟中不到庭參加訴訟,致使執行過程中找不到被執行人,執行法官多方調查終于找到被執行人并執行到執行款,近日,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執結了這樣一起執行難案。
2010年3月到9月,自稱家住徐州市賈汪區某村村民的“王航”多次向徐州市銅山縣任某購買石灰,并給任某出具了欠條。王航償還了部分欠款后尚欠任某三萬元,后王航不償還欠款。任某某向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庭審過程中,王航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依照法律程序缺席審理,法院判決王航償還任某某欠款。
官司打贏后,任某向賈汪法院申請執行,然而執行中,法官根據任某提供的王航的姓名、住所地到某村調查,村民表示沒聽說過“王航”這個人,由于任某起訴時僅提供一份欠條,執行法官到公安機關戶籍處調查王航的居民身份證,也顯示沒有王航這個人。執行因而陷入僵局。2011年10月,執行清理積案活動促使法官重新審視和調查這個案件,執行法官多次到王杭所在村民委員會調查,功夫不負有心人,在向該村已退休的老治保主任處詢問了解到,該村有一個人他的父母曾喊其王航。該村有一個村民小名叫王航,但僅其父母叫過,其他人并不知情,此人真名叫王洪某。經過調查其戶籍,與任某某提供的信息基本一致。但此人長期外出,不知所蹤。
查到這個線索后,法官迅速對王洪某及其配偶陳某的財產狀況展開調查,并凍結了其配偶陳某在農業銀行的6萬余元存款。之后,法官直接找到其配偶陳某詢問王洪某的情況。開始陳某百般狡辯其丈夫不叫王航,更不認識名叫王航的人。執行干警依法將陳某帶回法院作進一步詢問,陳某到法院后神情慌張,言辭含糊。執行法官趁熱打鐵明確告知其利害關系,如若繼續隱瞞將可能構成詐騙犯罪。在釋明法理及利害關系后,陳某最終承認了其丈夫就是王航的事實。并主動要求和解,愿意如數償還欠款及利息。經過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陳某待其丈夫王洪某一次性給付了所欠欠款。執行積案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