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鎮江市丹徒區法院通過財產保全等手段,對債務人在鎮江市的資產進行查封、凍結,有效防止了一起涉及2300多萬元的債權流失。

 

2011916日,鎮江新路置業有限公司、江蘇星寶鋼結構有限公司、池萬明與任某簽訂借款抵押保證合同一份。合同約定,截止2011916日,鎮江新路置業有限公司、江蘇星寶鋼結構有限公司、池萬明向任某借款總金額合計為人民幣2350萬元,借款利息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按月支付利息。借款的擔保方式為鎮江新路置業有限公司、江蘇星寶鋼結構有限公司、池萬明提供鎮江新區丁卯橋路、張許路東宗地上的在建投資的汽配城商品營業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雙方簽字蓋章。任某履行了出借方的義務。

 

池萬明,系中國星寶集團董事長,現在擁有22家分公司。但據近期網上透露,池萬明像其他浙江溫州商人一樣,集團因“投資面大,融資困難”出現資金鏈斷裂,國慶節前已去國外。

 

108日上午,任某在與池萬明聯系不上,又追要債權無果的情況下,將鎮江新路置業有限公司、江蘇星寶鋼結構有限公司、池萬明訴至法院,并提出財產保全申請。

 

法院受理后,立即組織干警迅速被告的固定資產和財務賬號進行查封,有效地防止了債權人2300多萬元資產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