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院3年巡回審案26733件
作者:楊梅花 吳艷麗 發布時間:2011-10-17 瀏覽次數:1050
本報訊 “要是沒有巡回審判的法官,恐怕我早就不在了。”10月10日上午,面對前來回訪的法官,躺在病床上的龐某直抹眼淚。
幾年前,龐某在河北修理挖掘機時腰椎骨折受傷致半身癱瘓,而三被告躲在外地不肯露面。后來,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將巡回審判車開到了龐某的家里,組織三被告在原告床前調解。面對原告的嚴重傷情,原告年邁雙親的眼淚,三被告與原告當場達成賠償協議,并當天一次性捧來21萬元現金送到原告的床頭。賠償款的順利到位,令龐某得到了及時的救治。在法官的幫助下,龐某再次看到了新的希望,如今他拿到了殘疾證,法官幫助他向當地政府申請了社會低保。
徐州兩級法院一貫堅持用群眾“聽得懂、看得明、信得過、靠得住”的司法方式解決糾紛。近年來,他們結合工作實際,充分發揮巡回開庭在方便群眾訴訟、化解糾紛、普法教育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將巡回開庭作為法院審判的重要方式予以推廣。自2009年開展巡回審判試點工作以來,全市法院巡回審理各類案件26733件,就地開庭審理案件6640件。
為確保巡回審判工作扎實有序開展,兩級法院大膽創新,積極完善各項工作制度、機制。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制訂了嚴格的考核辦法,將巡回審判考核指標納入對庭長審判管理和法官個人審判業績考核的范圍。新沂市人民法院先后投入資金50余萬元,在未設人民法庭的鎮全部建立規范化固定巡回審判點,在交警隊、勞動局等部門設立了交通事故、醫療損害、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勞動爭議等四個專業化巡回審判庭,并在駱馬湖建立了獨具特色的水上巡回審判庭。賈汪區人民法院率先開通全市首輛巡回審判專用車。泉山區人民法院在轄區內6所小學掛牌設立校園巡回法庭,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巡回審判活動,對廣大學校師生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據悉,今年以來,徐州基層法院案件調撤率達到79.69%,司法裁判的社會認同度持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