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駕車摔倒在地 受害者變成階下囚
作者:張朕齊 發(fā)布時間:2011-10-14 瀏覽次數(shù):524
“我就是喝了點酒,自己騎摩托車摔倒,怎么還要坐牢啊。”張某就是坐上被告席還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從車禍的受害人變成了階下囚。昨日,響水縣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張某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今年7月的一天下午,家住響水縣南河鎮(zhèn)的張某與朋友相約一起吃飯,喝了半斤白酒、兩瓶啤酒。酒足飯飽后已是晚上八點多鐘,他便騎上摩托車往家趕。途中,酒勁上頭,連人帶車摔倒在地,受傷昏迷,熱心群眾見狀撥打110報警。民警趕到后,將張某送往醫(yī)院救治。張某的滿身酒氣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后經檢測,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3.49mg/100ml,遠遠超過80mg/100ml的醉駕標準,屬于醉酒駕駛,警方遂將醒酒后的張某刑事拘留。
?昨天,法院開庭審理后,張某后悔不已,“根本沒有想到自己酒后騎摩托車也算醉駕,更沒想到的是自己摔跤受了傷,還要接受法律懲罰。我以后再也不會酒后駕車了。”審判法官說到,“摩托車也是機動車的一種,酒后駕駛就是違法犯罪。大家應該認識到醉駕行為的嚴重性。”到場聽庭的群眾紛紛表示,以后絕不酒后駕車,遵守交通法規(guī)不僅是對他人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