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義氣去幫人打架被判刑 出獄后為要賠償拘禁同案犯
作者:夏倩 發布時間:2011-10-13 瀏覽次數:874
為講兄弟義氣沖動去打架,結果因尋釁滋事罪鋃鐺入獄。出獄后的許某面對虧損上萬的兩家店和妻子離開的事實,自覺吃了大虧,決定要讓當年叫他去打架的陳某賠償。帶著仇恨的許某叫來自己的三個朋友在陳某出獄的當天將其接走并致電其家人揚言“不賠錢不放人”。日前,崇安法院審理了這起非法拘禁案件。
許某和陳某兩人是朋友。許某是外地人,剛來無錫時認識了陳某,因陳某為人豪爽,許某很快就認定了這個兄弟,但令許某擔憂的是陳某脾氣暴躁,經常叫人去打架。去年3月,陳某又因被人搶生意的事一時氣不過,叫來許某幫忙,說要給對方點教訓。陳某想都沒想就叫來自己的幾個兄弟一起去幫陳某,誰知,就是因為許某的一時沖動,幾人都招來了牢獄之災。而此時,許某的事業才起步。隨著許某被判刑,許某經營的一家店關門大吉,另一家已經支付一年租金的店面房也無法營業。屋漏偏逢連夜雨,讓許某更加難以接受的是其妻子向其提出了離婚。在事業、婚姻的雙重打擊下,許某在牢中便暗暗發誓要讓陳某償還這一切。在陳某出獄當天,許某就叫來自己的三個朋友一齊去看守所將陳某接走。在車上,許某提出要陳某賠償自己損失66000元,但陳某支支吾吾稱要等其它同案犯出獄后一起賠償,問能否打電話給其母親,陳母還在看守所門口等著接自己。陳某的態度惹惱了許某,許某認為其沒有誠意,隨即決定拘禁陳某。之后,許某致電陳母索要補償費,否則就不放走陳某。哪知,陳母在接完電話后就報了警。
“我就陪許某去看守所接了個人,吃完飯就走了,我真的不知道這是違法行為,現在知道錯了,請法官從輕處罰。”在庭上,許某的朋友霍某說的很委屈。許某的另外兩個朋友楊某和唐某亦表示由于自己法律意識淡薄,一時沖動才做了違反法律的事情。而許某雖認罪伏法,但其始終認為自己為陳某付出的代價太大,況且陳某是答應過自己要賠償損失的,只是沒想到此次的行為會讓自己再度深陷囹圄。
經法院審理查明后認為,被告人許某、霍某、楊某、唐某結伙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許某是主犯,被告人唐某有勞教劣跡,酌情從重處罰。最后,法院判處被告人許某有期徒刑10個月,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7個月,被告人霍某和楊某有期徒刑各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