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識“廬山真面目” 昔日“戀人“被判刑
作者:王楓 發布時間:2012-09-06 瀏覽次數:411
喜歡聊天的王某,為識“廬山真面目”,卻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700元。
王某平時閑來喜歡上網,今年6月,網名為“美麗人生”的女子王某與一網名為“陽光男孩”的男子張某在網上認識,通過數次網上交談,兩人聊得挺開心,經過進一步熟識后,并在網上確定戀愛關系。為目睹網友“廬山真面目”,張某便相約王某見面,二人相約在新沂市一家酒店相聚。當天晚上,張某即欲與網友王某發生關系,但遭到拒絕。后二人經過一番寒暄后,張某稱自己要打個電話,但手機要漫游費,讓王某把自己的手機借他打一下。王某不假思索地答應了。張某邊走邊打,沒多久竟消失在人群中。隨后王某用公用電話撥打自己的手機,卻處于關機狀態。王某這才如夢初醒,立即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法院審理認為,對張某構成盜竊予以認定,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