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些老板拖欠農民工工資新手段可謂是層出不窮,竟想到用空頭支票付工資,被識破后敗訴,仍拒絕履行判決義務,被銅山法院強制執行。

 

20045月錢某開始給當地一家工廠打工,至20065月,應領工資為1萬余元,分文未領。后經錢某多次討要,該工廠老板王某以現金支票支付了1萬元,余款100元沒有支付。隨后,錢某到銀行取錢時才知道開出支票的賬戶上根本無錢,遂向老板王某再次討要工資,但僅要來2000元。此后的一段時間,盡管經錢某多次討要工資,王某均沒有給明確的還款答復。20086月,經銅山法院審理判決被告老板王某于判決書生效后五日內償還原告錢某欠款8100元。

 

錢某雖然打贏了官司,但由于被告王某未給付分文,判決書成立一紙空文。無奈之下,錢某于20119月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由于錢某一家生活困難,孩子開學急著用錢,銅山法院執行法官立刻開啟了快速執行通道,加大執行力度,以解錢家的燃眉之急。執行中,執行法官通過網絡、熟人、金融機構等各種渠道查詢了該工廠經營方面的大量信息,得知該工廠經營狀況一直良好,工資純屬為惡意拖欠。經多次法律釋明后,被執行公司老板王某仍然沒有馬上還款的意思,執行人員告知對方針對這種惡意拒執行為法院會定期曝光,利用媒體平臺向社會公布。聽到要曝光,被執行人王某坐不住了,連忙說,這一曝光我這生意可就沒法做了,這工資我馬上給。目前,申請人錢某已經拿到了這遲到的工資8100元,案件得到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