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炒股被套為由騙朋友錢財,將借來的錢賭輸后當起老賴,法院強制執行,家人百般阻撓,而在老賴家中搜出的保險箱內竟然藏有足夠還款的現金和首飾。日前,江陰市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了這起借款糾紛案,妨礙執行的老賴及其家人最終受到拘留和罰款的處罰。

 

被執行人李某和妻子在鄉鎮開了一家小雜貨店,生意雖不大,但日子過得也算小康。李某有個朋友張某也是做小買賣的,倆人都是老股民,經常在一起談論股經。2008年,李某迷上了賭博,并欠下不少賭債,李某不敢告訴妻子,于同年826日,以炒股被套為由,向張某借款13萬元,約定借期一年,利息1.2萬元。李某拿到了錢,把賭債還清后,打算拿剩下的錢去翻本,結果全部輸光。一年后,李某沒有按規定時間還款,張某多次催討都無濟于事,于是張某一紙訴狀將李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決李某還款14.75萬元。因李某拒不履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

法院執行過程中,李某以收入不高,沒錢還款等理由拒絕執行。而據法官調查,20103月,李某的兒子開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一人死亡后逃逸,為了不讓兒子坐牢,李某夫妻倆四處奔走請求對方諒解,最終一次性賠償給對方42.8萬元。能一次拿出那么多賠償款,可見李某還是有一定積蓄,但他就是不肯還錢給張某,后李某因拒不申報財產,拒不執行,被法院拘留15日。

 

20116月,法官再次上門執行,當時李某不在家,法官發現其家中有一個保險箱,在出示相關證件和手續后,決定暫扣保險箱,遭到李某兒子的阻擾,還撥打110報警,后法院以李某兒子妨礙執行為由對其實施拘留。兒子深陷囹圄后,李某的妻子開始著急了,立即找到承辦法官,表示愿意還款。在征得李某同意后,法官現場打開保險箱,發現里面有現金8萬元,還有金器、玉鐲、存折等物品,在證據面前,李某無力償還的借口不攻自破,不得不乖乖還清張某的全部欠款。法院最終對李某處以罰款一萬元的處罰,對李某兒子妨礙執行的行為罰款一千元。

 

法官說法:

 

該案是一起典型的老賴有錢不還的執行案件,法院窮盡各種執行措施,還對妨礙執行的家屬拘留,最后通過執行過程中記錄下扣押保險箱并現場打開的過程,讓其無力償還的借口不攻自破,最終老賴除了得還錢外,還得接受罰款處罰,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希望那些故意欠錢不還的老賴能從中汲取教訓,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要以為成了“老賴”就真的能把錢賴掉,到最后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