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我已懂得人活在世界上,錢并不是最重要的,有些東西是難以用金錢來衡量的。若早些明白其中的道理,或許我就不會被錢害成這副模樣。”這是未成年被告人小賈與母親通信中的一段內容。這名曾經品學兼優(yōu)的少年,現在已經成為了因盜竊而“二進宮”的慣犯,被無錫惠山法院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兩年前,中考的失利使曾經是優(yōu)等生的小賈未能考入理想的高中。在一所中專就讀后,小賈一度意志消沉,對于讀書失去了興趣,而寄宿的生活又讓他一下子擺脫了家里的約束。從此,小賈整天與一群所謂的“好朋友”吃喝玩樂,網吧、飯店、迪廳成為了他最常出沒的地方,但每月家里給的幾百元生活費顯然無法應付如此頻繁的玩樂開銷。于是,“聰明”的小賈和幾名朋友一合計,將主意打到了一同寄宿的同學身上。

 

一個夜深人靜的夜晚,小賈等人在熄燈后潛出宿舍,將樓道里的攝像頭用衣服遮住,然后摸門進入其他宿舍中,趁同學熟睡之際,將放置在床頭、桌上的手機掃蕩一空。幾間宿舍下來,五六臺手機轉眼就到手了,收獲頗豐。小賈等人欣喜若狂,原打算著第二天就將手機賣掉換錢。孰料,學校保衛(wèi)科接到失竊同學的報案后,根據蛛絲馬跡已將重點嫌疑鎖定至小賈身上。

 

待公安機關民警到校向小賈調查詢問時,他瞠目結舌,做夢也沒有想到,還不到十二個小時事情就已經敗露。考慮到小賈當時系在校學生,又系初犯,法官給小賈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單獨判處罰金,并未讓小賈真正淪為“階下囚”。

 

經過了這一次教訓后,小賈收斂了一段時間,也想過要好好讀書,不敢再胡作非為。但外面說的世界不時地誘惑著他,而僥幸逃過一劫的小賈似乎也感覺法律沒有想象的那么嚴厲,不久后,小賈故態(tài)復萌,再次流連于網吧等地,也再一次將罪惡的魔爪伸向了同學。同樣的行竊手法,同樣沒多久后就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官認為,小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同學的財物,其行為已經構成了盜竊罪,并為此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路,在自己腳下,經過這次的事情,我一定會重新認識自己,改掉身上的壞毛病,跌倒了,爬起來,甩掉污垢,抖擻精神,走向光明”。當小賈在莊嚴的法庭上,聲淚俱下的讀起“悔過書”的時候,在場的每一個人都為之動容。尤其是小賈讀到本文開頭的那一段時,含辛茹苦養(yǎng)育他十余年的母親更是泣不成聲:“從沒想到過,曾經聽話、懂事、成績優(yōu)良的孩子,竟然有朝一日會成為一名犯罪分子,在法庭上接受審判,在牢獄中懺悔罪行。”

 

法官認為,小賈從一名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淪為階下囚,主要還是由于好逸惡勞,貪圖享受,而忘了作為學生讀書求學的本分。尤其是小賈在第一次因盜竊被法院判處罰金之后,更是錯誤地認為法律不過爾爾,并未真正吸取教訓,對自己的行為依然不加約束,最終致使重蹈覆轍。法律是神圣的,也是嚴厲的,更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犯錯。小賈的“悔過書”值得每一位青少年朋友深思,與其犯下錯誤追悔莫及,不如時時刻刻在腦海中繃緊守法之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