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法院在執行工作中一貫注重與政府各部門聯動執行,盡量爭取法院外部支持,向社會各界借力,形成執行合力,力求快速、安全、和諧執行。近日,洪澤法院在各相關部門的協助下妥善執結一起化學危險品返還案件。

 

被執行人淮安嘉寶木業有限公司從申請執行人淮安駿能化工有限公司購買120噸雙氧水,拖欠貨款一直未還。經訴訟調解,被執行人應返還申請執行人80噸雙氧水,但被執行人一直未履行該義務,故申請執行人于20119月依法向洪澤法院申請執行。

 

經查,被執行人企業已歇業數月,企業無人看管,存放雙氧水的兩只塑料槽罐直接曝露在廠區的空地上,而雙氧水屬化學危險品,在高溫光照的條件下加速分解成氧氣和水,且易與可燃物反應放出大量熱量和氧氣而引起著火爆炸,時值高溫季節,危險隨時有可能發生。洪澤法院決定盡快將雙氧水安全返還給申請執行人,不給當地群眾及周邊的企業留下安全隱患。

 

洪澤法院迅速將這一情況向該企業所在鎮黨委、政府通報,引起該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該鎮表示將全力協助法院的執行工作。隨即洪澤法院又將這一情況向縣安監局相關部門反饋,并咨詢處理方案,安監局派員赴現場查看,并制定出詳細的罐裝運輸方案。為確保安全,在執行前洪澤法院將這一情況告知縣消防武警中隊,縣消防武警中隊表示將派二輛消防車前往協助,確保執行中的安全隱患得到及時處理。

 

執行當日清晨,在執行現場圍觀的村民很多,為了村民的安全,該鎮鎮政府及時派人協助執行人員將圍觀的村民疏散,并安排人員提前將抽取雙氧水所需的臨時用電輸送到位。運輸雙氧水的槽罐車到達后,安監局工作人員仔細檢查運輸化學危險品的專用車輛證照和駕駛人員的證件,并指導工作人員嚴格按規定操作??h消防武警中隊派出的兩輛消防車也早已到達執行現場,消防官兵已做好處置突發事件的準備,在現場隨時待命。在縣各部門及鎮政府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僅用一個多小時就將80余噸雙氧水從兩個塑料槽罐中轉入運輸車,該化學危險品被安全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