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兒子長得不象自己,年已五十出頭的父親在兒子成婚后三個月競起訴與孩子母親離婚,并申請親子鑒定,該在今年婚姻法解釋三施行后不久即上演的鬧劇,日前經南通開發區法院法官的悉心工作,終于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現年五十有余的張某與王某于1986年結婚,婚后一年左右,王某生下兒子張某某。結婚后夫妻倆人談不上恩愛,但亦算和睦,無重大矛盾發生,太太平平過了二十五年。一晃,兒子亦到了成家立業的年齡,前三個月,得知兒子要結婚,父親還特地從外地趕了回來為兒子操辦婚姻,為兒子祝福。但就在婚禮后,父親態度來了三百六十度轉變,原因競是聽了鄰居一句閑話,說看不出兒子身上哪一處象父親,性格內向多疑的父親,越想越覺得不對勁,由此便郁郁寡歡。三個月后,一紙訴狀將王某告上法庭,訴稱王某不守婦道,要求與王某離婚,并申請與兒子張某某進行親子鑒定。

 

新婚后的兒子張某某聞此言,表示震驚,攜妻子一同來到法院,表示了自己的態度和想法,對父親的做法表示不可理解并堅決拒絕親子鑒定。而王某亦堅稱自己并無任何出軌行為,張某某為自己與張某親生,自己感到冤屈,拒絕張某的訴請。最后張某在法官的思想工作和開導下,終于撤回了起訴,表示自己行為的莽撞和對行為后果的欠考慮,并表示對兒子和妻子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