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妻子身體原因,結婚6年卻未得一子,迫于父母“求孫”心切和外界非議雙重壓力下,“深思熟慮”后的丈夫以夫妻感情不和為由到法院起訴離婚。近日,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

 

丈夫張某與妻子王某于2004年經人介紹后開始交往,并于2005年底步入婚姻殿堂。婚后二人感情一直很好,可謂舉案齊眉、相濡以沫,但是婚后數年卻一直未能懷上孩子,讓他們很是苦惱。于是夫妻二人到醫院檢查,檢查結果顯示王某患有的女性疾病可能是導致其不孕不育的原因所在。隨后一兩年的時間里,夫妻二人為了消除病癥四處奔波,甚至尋訪草根醫生,即便如此妻子的病情非但沒有好轉反而朝著更嚴重的方向發展。當希望一次次破滅,張某自己也漸感失望,因無法承受“無后”的不孝,加之張某父母迫切地想“抱孫子”,無奈之下,不得不將相愛多年的妻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在調解過程中,該院法官對張某進行真誠勸說,建議夫妻二人到南京、上海等地具有更先進醫療水平的醫院繼續進行治療,“畢竟夫妻感情很好,這么放棄了太可惜,如果你妻子的病治好了再生育子女,那是多么幸福的一家啊”。在該院法官耐心地勸說和疏導下,張某最終答應撤訴,并決定繼續帶妻子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