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由90后媽媽與80后爸爸組成的家庭,在結婚僅4個月后就起訴離婚,而女方執意要將3歲的兒子占為己有,但當沉重的生活壓力讓女方無法給兒子快樂的童年后,男方再次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日前,江陰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變更撫養權案件,經過法官調解,女方最終同意將兒子交給男方撫養,而男方放棄由女方支付撫養費。

 

一起打工引情愫  17歲女孩未婚生子

 

張晨浩與李欣怡都是四川籍務工人員,張晨浩生于1986年,李欣怡生于1991年。倆人雖都來自四川,但卻在江陰相識。2007年,剛剛初中畢業的李欣怡不滿于老家的貧困,外出打工,在江陰遇到了張晨浩。生活閱歷相對豐富的張晨浩對這個初出茅廬的小妹妹十分照顧,主動幫她尋找工作、租賃房屋、熟悉環境,這讓李欣怡心中分外感激,也一口一個“好哥哥”地叫著,倆人經常一起吃飯聊天。

 

相識2個月后,李欣怡被張晨浩的關懷體貼所感動,打工之余,倆人經常出去吃飯、逛街、看電影。成熟穩重的張晨浩吸引了情竇初開的李欣怡,沒過多久,李欣怡便被張晨浩的真情所打動,兩人墜入愛河,之后,李欣怡便搬到張晨浩居住的地方開始同居。由于倆人都是初中畢業就外出打工,沒有多少文化,對法律方面的知識更是缺乏。戶籍所在地的政府“山高皇帝遠”而鞭長莫及,打工地的政府由于外來人口太多而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缺陷。20087月,倆人的“愛情結晶”誕生了,而此時李欣怡僅17歲,尚無法辦理結婚手續,于是他們只能拖著一個“黑戶”的小孩生活著。

 

懷疑丈夫有外遇  領證4個月就離婚

 

兒子的降臨讓倆人的感情暫時有所升溫,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當初的感動不能代替真正的感情。倆人同居后,李欣怡發現張晨浩并沒有自己想象得那么厲害,工作收入一般,還經常和老鄉出去玩到很晚才回家。李欣怡為了照顧兒子沒法出去工作,經濟上完全依附于張晨浩,于是倆人經常為了金錢而吵架。而張晨浩每次吵架后都夜不歸宿,李欣怡開始懷疑“丈夫在外面有了女人”,但是苦于沒有證據,她也只能默默地將眼淚往肚里咽。

 

經濟上的拮據,生活上的矛盾,讓倆人的感情越來越淡,也經常為了生活瑣事而爭吵。到了20113月,李欣怡正式年滿20周歲后,雖然倆人感情不如從前,但是到了法定的結婚年齡,倆人還是領取了結婚證。然而正式的婚姻生活沒過多久,李欣怡就起訴至法院要求與離婚,原因是李欣怡認為張晨浩在外面有了女人,“早離婚就早讓他解脫”。經法院調解,201177月,倆人結束了僅4個月的婚姻,正式分道揚鑣,由于李欣怡堅持要兒子,于是張晨浩答應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

 

單親媽媽實不易  男方要求變更撫養

 

然而,李欣怡畢竟只是一個剛20出頭的小丫頭,心智不夠成熟,很難扮演好一個母親的角色,面對已滿3歲的兒子,她經常無所適從。繁忙的工作、拮據的生活讓她照顧小孩心有余而力不足。昂貴的學費、醫療費、生活費用也拖著李欣怡,弄得她心力交瘁。張晨浩每次探視兒子,發現3歲的兒子總是邋里邋遢,面有菜色,少了幾分童趣,多了幾分不應該有的沉默。此時,張晨浩心疼了,畢竟是自己的親骨肉啊!張晨浩便與李欣怡商量讓兒子跟他住,讓他撫養,但是李欣怡不愿意。她固執的認為“后媽會虐待”兒子。無奈,張晨浩起訴至法院,要求法院變更兒子的撫養權。

法院受理后,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法官認為,作為自己的親骨肉,都是心疼兒子的,但是雙方還是應該本著為兒子成長比較有利的方面考慮兒子的撫養。作為一個家長,離婚已經給小孩造成家庭破裂的不幸了,如果還要將自己對對方的仇恨強加給兒子,那對小孩更是不公平。經過法官耐心的工作,李欣怡終于同意將兒子的撫養權轉讓給張晨浩,張晨浩也大度地表示不要李欣怡支付撫養費,愿意獨自一人撫養兒子。

 

法官說法:結婚生子要慎重,愛情與親情應并重

 

承辦法官在短短兩個月內,接受了原被告相同的兩起案件,一起離婚案,一起變更撫養關系案,兩個“低齡”父母給他留下了深刻印象。正是因為倆人年齡太小,結婚時過于隨意,沒有一個成熟的心智去考慮方方面面的問題,才釀成了今日的種種悲劇。目前,法院受理的80后離婚、撫養案件不斷增多,法官希望如今的80后、90后,在邁入婚姻殿堂時能多考慮,不要草率地意氣用事。

 

本來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婚姻是一個社會的穩定器,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好轉,家庭、婚姻卻更多的處于不穩定狀態,從而引發社會的不和諧。而婚姻家庭的不穩定正是對待婚姻家庭態度的不同而引發的,以前的父母輩更多的重視親情,輕視愛情,而現在的年輕人更多的重視愛情,輕視親情,正確的態度則是愛情與親情要并重,這樣才能營造一個和諧的家庭氛圍。(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