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一些人雖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是頭腦活絡,常常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近日,漣水法院就李某某合同詐騙一案做出一審判決,李某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38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已年近六旬,雖然大字不識,但是頭腦活絡。20108月,李某某以在被害人處設點收購頭發,騙取墊付貨款的手段騙得高某某現金5800元,后又以同樣的手段詐騙劉某某、袁某某。在詐騙劉某某、袁某某時,因被識破未能得逞。李某某在被抓獲后主動交代了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并退還贓款。

 

法院認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到案后能主動交待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同種較重犯罪事實,應當從輕處罰,且能當庭認罪,退清贓款,酌情可從輕處罰。為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