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自己財物被盜會怎么辦?不少人選擇了沉默,自認倒霉,殊不知這樣的沉默可能帶來更大的損失。近日,吳江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賠償案件,車主王女士因為摩托車被盜未及時報警,惹上了官司。

 

201078日晚,老李騎著自行車從廠里回家,行至半路突遇一輛無牌照二輪踏板摩托車相向駛來,老李反應不及被撞翻在地,摩托車駕駛員見撞了人,棄了車飛速逃離現場。受傷的老李在別人的幫助下報了警,交警從摩托車車廂內找到了購車發票,發票顯示該車為王女士于20027月購買,后交警通過發票上登記的聯系電話聯系到王女士。據王女士講述,該摩托車已于兩年前被盜,當時因為該車也不值什么錢了,就當自己倒霉,所以也沒有向公安機關報案。

 

近日,老李治療完畢,將王女士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車主王女士賠償其醫療費等各項損失近兩萬元。如果王女士沒有證據證明其不是車輛的實際控制人,那么就很有可能要為自己的沉默付出沉重代價。

 

在此,法官提醒廣大市民,財物遭竊時切莫麻痹大意,尤其是像車輛、身份證、銀行卡、印章等財物,在遭竊或者不慎遺失時要及時掛失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否則可能招來更大的損失。(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