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不肯贍養老父母 都是房屋拆遷惹得禍
作者:陳紅英 夏凱 發布時間:2011-09-26 瀏覽次數:605
原本三個兒子輪流贍養年逾八十歲的老父母,但是因房屋拆遷,自稱“孝子”的老大卻要將父母趕出家門,無奈之下,老人將三個兒子告上法庭,要求三個兒子承擔贍養義務。近日,江陰市人民法院調解了這起贍養案件。
1995年,老人與三個兒子分家時,因為大兒子早已成年,并有獨立蓋的三間樓房,他們就在村委的見證下,簽訂了分家協議:大兒子賣一間房給父母,父母蓋得四間房分給二兒子和小兒子。分家后,三家一直相安無事,老人老了,干不動活了,三個兒子輪流照顧兩老人的飲食起居,并約定每月三人給付老人一筆生活費。好景不長,沒過多久,大兒子便不再給老人贍養費,也不承擔老人的飲食起居,并不時對老人進行恫嚇與毆打。原來三個兒子現在居住的老房屋遇到拆遷,老人和三個兒子都可以拿到二套房子,大兒子覺得很不公平,作為家里長子,當初在蓋老房的事情上貢獻最多,但是現在房屋拆遷后,自己卻也只能分到二套房子,而兩個兄弟對老房的建造沒有什么貢獻,卻能分到與自己一樣多的拆遷利益。這種心理上的不平衡導致了老大不愿再贍養父母,除非父母答應把屬于老人的房子給老大。
庭審前,自稱是“孝子”的大兒子給法官寄了一篇“千字文”,其中詳細描寫了以前父母兄弟怎么對他不公平,從他二十年前結婚開始寫起,一直到最近要求拆遷后父母的房屋歸他,這樣,才是比較“公平的處理”,他就會贍養老人。
承辦法官開庭后,面對大兒子的囂張跋扈,只能做兩位老人的工作,考慮到大兒子態度惡劣,若是法院判決大兒子履行贍養義務,可能引發更大的矛盾,而如果兩個小兒子愿意贍養老人,可以考慮老人百年之后將遺產通過遺囑的形式留給贍養他們的兒子。通過調解,最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老人放棄要求大兒子贍養,由兩個小兒子負責贍養,百年后將遺產作為激勵平分給兩個小兒子。
法官說法:
當今社會出現的許多問題,很多在于傳統道德的失落,很多人注重金錢利益而淡漠了親情。法官提醒,千萬不要讓冰冷的機器拆掉我們居住的房屋的同時也拆掉了我們的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