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無錫北塘法院公開審理了被告人張某故意殺人一案,讓今年已年近半百的張某痛下殺手的正是其曾經的情人代某,而原因竟是兩萬元錢。

 

1997年底,張某的妻子林某在四川老家失手打死張某的弟媳,為逃避懲罰于次年隱瞞身份來到無錫,以假名打工,張某也與同年來錫打工,但夫妻二人并不住在一起,如今十幾年過去了,期間,張某換過許多工作,在浴室里燒過鍋爐、擦過背,也在工廠里打過工,月收入低時一兩千元,高至兩三千元。因生活節儉,單位包吃住,除了供兒子上學、女兒生活,倒也節余了幾萬元錢。

 

三年前,張某在某浴室燒鍋爐,該浴室女服務員代某雖然小其十歲,但因同鄉身份使兩人的關系日漸親近,某天夜晚在代某住處發生了兩性關系之后,兩人就成為了情人,因各自的配偶、子女均不在身邊,約會起來倒也方便。可是,就在2010年底、2011年初時,張某的女兒,和代某的丈夫、女兒相繼搬來與各自家人同住。代某漸漸感到約會的不便,回歸家庭的愿望也日益迫切,于是在今年年初提出與張某分手。此時,張某已經離開浴室到另一工廠打工,張某想要挽回兩人關系不成,就常常打電話,或者在代某單位、住處附近守候,想要回兩人情人關系期間的“借款”兩萬元,但均被代某回絕了。張某覺得自己“人財兩失”很不甘心,遂動了殺死代某而后自殺的念頭。

 

421日雨夜,張某帶著從打工的工廠里偷出來的金屬支桿軸,和用來自殺的自制小刀,到代某租住地等侯其下班,準備與其同歸于盡。一樓過道是代某回家的必經之路,23時許,鄰居們大多都已睡下,代某高跟鞋的回響在樓道里格外清晰。見到代某,張某先是要錢,代某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張某就用金屬支桿軸擊打代某頭部、面部數下,將其打倒在地。此時,因鄰居被驚動,樓上的燈亮了,張某心中害怕就逃離現場,慌亂中將雨傘遺留在了現場,隨后將作案工具和手機扔在附近的小河里,逃竄至曾經工作的浴室,民警根據多方線索于一天后將其抓獲。代某因救治及時,并沒有生命危險,但臉上多了兩條好幾厘米的傷疤,嘴唇和牙齒也都受傷了,其傷勢已經構成輕傷。

 

法庭上,代某作為被害人出庭參加了庭審,對于這一段孽緣,代某付出了血的代價,而等待張某的,是妻子兒女都離他而去和漫長的牢獄生涯。

 

無錫北塘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