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某系揚州某機械有限公司的員工,20114月在上班途中,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當事人家屬因事故處理之需,要求該公司出具受害人的職工證明、工資表證明等材料,公司因未給職工投保相關工傷保險,擔心如出具證明將面臨巨額工傷賠償,故予以拒絕。

 

其后,受害人家屬在多次協商未果的情況下,訴至法院。儀征法院馬集法庭在了解相關情況后,積極攜手轄區派出所參與協調工作,在耐心向該公司負責人釋法析理,陳明利害關系后,公司答應出具相關證明。然而當受害人家屬按約來領取證明材料時,公司卻突然變卦,受害人家屬憤怒之下圍堵了公司大門,矛盾再度激化。

 

法庭立即趕赴現場參與調解,公司負責人終于坦言自己的難處和委屈,由于多數職工認為繳納保險會減少其收入,故不愿公司為其繳納相關保險。現在出了事故,當事人既然可以獲得道交賠償,如再向公司索要工傷賠償,對企業非常不公平。看到公司終于說出自己的真實想法,法庭立即乘熱打鐵,受害人系公司員工乃無法改變的事實,企業無法回避。法庭也會主持受害人家屬與企業工傷賠償的調解工作,盡可能在保障勞動者權益的同時不影響企業的正常發展。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負責人終于打消了顧慮,最終開出了職工證明,至此,這場堵門風波得到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