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北京301醫院主任 幫病人找腎源為名詐騙
作者:孫海雷 楊文濤 發布時間:2011-09-19 瀏覽次數:518
冒充大學教授醫院主任虛構創辦“老年之家”幫病人找腎源為名專騙老弱病殘人。9月19日,江蘇省射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詐騙。被告人李正中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本案所涉贓款繼續予以追繳,發還被害人。
2009年12月間,建湖縣盧溝鎮聯星村54歲的男子李正中在射陽縣合德鎮境內冒充河北醫科大學教授、北京301醫院胸外科主任等身份,虛構創辦“老年之家”及幫助被害人秦某患病的兒子找腎源等事由,以借為名,詐騙作案4起,騙取4名被害人人民幣計85700元。
另查明,被害人陳某、秦某、朱某的年齡均在70歲以上,被害人彭某的年齡為69歲。
被告人李正中因涉嫌犯詐騙罪被射陽縣公安局網上追逃,2011年2月21日被上海市警方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正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正中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確,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李正中辯解其起初并非想騙被害人錢,且向被害人立有借據,今后肯定要歸還。經查,被告人李正中虛構事實,以借為名,騙取被害人財物后逃避在外,并將騙取的大部分財物用于個人消費,案發至今分文未還,足以證明其沒有還款意圖,其行為符合我國刑法規定的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應當以詐騙罪定罪處罰。被告人李正中雖能當庭認罪,但騙取的財物已被其揮霍,無法返還,且被害人絕大多數為老弱病殘之人,依法應當從嚴懲罰。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