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工作之便,大肆盜竊倉庫財物,最終被老板發現而案發,等待被告人王某的將是漫長的鐵窗生涯。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盜竊案件。

 

經查,被告人王某系句容市某食品批發部的駕駛員,負責將倉庫內食品、飲料等物品運輸到門面店和客戶手里。20104月至201010月期間,被告人王某利用白天倉庫保管員將鑰匙交給自己打開倉庫的時機偷偷到外邊另配鑰匙,然后在晚上趁著工作人員下班之際,租用他人的廂式貨車,用偷配及撿得的倉庫鑰匙開鎖進入批發部倉庫內,實施盜竊作案49起,竊得方便面5100多箱和飲料等少量物品,盜竊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17萬余元。竊得上述物品后,王某均將其銷售給他人。后因倉庫老板報警而案發。

 

20119月,經法院審理認為,王某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且盜竊數額特別巨大,于是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