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網絡上結識的80后青年,在網戀5個月后即“閃婚”,結婚不到一年就“閃離”。98日,江陰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離婚案件,因夫妻感情基礎差,夫妻感情已破裂,在法官主持下雙方達成離婚調解協議,為這段“網絡情緣”畫上了句號。

 

李瑋與顧艷均出生于1987年,李瑋是淮陰人,婚前在常州打工。去年3月,李瑋在上網時結識了在江陰打工的安徽籍女子顧艷,倆人聊得十分投機,不久便相約見面,見面之后倆人就開始談起了戀愛。5個月后,李瑋對顧艷說:“我們在網上相識是一種緣分,我很想有個家,我們結婚吧。” 顧艷答應了。去年9月,總共才見了5次面的倆人在李瑋老家的民政局登記結婚并開始同居生活。

 

共同生活期間,顧艷發現李瑋性格很內向,根本不像在網上那么能言善道,李瑋也不滿意顧艷在務工地的美容店學美容,雙方為此經常發生爭吵,且越吵越裂,夫妻關系跌至谷底。顧艷同家人商量之下,在今年8月具狀訴至法院向李瑋提出離婚。

 

顧艷在法庭上表示,初識李瑋時,她感覺他為人本分老實,溫柔體貼,能夠把一生托付給他。但結婚后,卻發現李瑋的大男子主義思想非常嚴重,且結婚時李瑋作出的一些經濟上的承諾遲遲沒有兌現,令她非常不滿;在雙方關系出現裂痕時,李瑋表現出偏執的個性以及過分干涉她個人生活的行為,更讓她下定了離婚的決心。

 

訴訟中,李瑋表示同意離婚,共同生活期間雙方沒有共同財產和債權債務,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倆人達成了自愿離婚調解協議。

 

 

法官說法:

 

近年來,江陰法院受理的網戀離婚案例明顯增多,離婚的原因多為性格不合、缺乏了解、觀念不同等。網戀時男女雙方很難發現對方的缺點,而結婚后,雙方的缺點便會暴露出來,矛盾一旦不可調和就會導致離婚。網絡的魅力在于虛幻,而網戀的危害也恰恰在于其虛幻,如果天真地將網絡的虛幻視為真實,就會危及現實生活。

 

網絡拓寬了人們相互認識的渠道,豐富了人們的情感表達方式,也給適齡的青年朋友開闊了擇偶的空間。但是,網絡畢竟是虛擬的,脫離了物質基礎的感情缺乏穩定性的,因此,法官提醒:“網絡戀人”結婚一定要慎重。(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