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婚檢”引發的一場官司
作者:李振希 孫權 發布時間:2011-09-08 瀏覽次數:527
本已談婚論嫁的一對情侶,卻因是否進行婚檢的問題產生爭執,進而吵鬧升級最終雙方分道揚鑣并引發了一場官司。日前,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這起婚約財產糾紛。
今年3月份,家住宿遷市宿豫區的劉某在南京打工時認識了同為老鄉的女孩林某,雙方很快產生了好感,并談起了戀愛。在雙方父母的催促下,二人便依當地風俗互相登門“認親”,雙方父母按照風俗習慣分別給二人包了紅包作為見面禮。隨后不久,劉某給林某買了戒指等首飾,并給林某家人準備了各種禮品,雙方進入談婚論嫁地步,開始商談婚期。
在隨后的交往過程中,劉某經過了解得知,林某曾經因一場大病住過院,為此,便要求林某婚前到醫院進行婚檢。然而,林某得知此消息后非常生氣,認為要求自己婚檢是對自己的侮辱,從而拒絕婚檢。為此,雙方爭執不下,最終分道揚鑣。劉某便一紙訴狀將林某訴至法院,要求林某退還給付的彩禮以及所贈送的物品。
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經受理后認為,按照習俗,男方給付女方彩禮是以建立婚姻關系為目的的,但若最終雙方未能建立婚姻關系,一方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收受彩禮的一方應當返還。最終,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一致,由林某返還劉某婚約財產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