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欄目”學招 跟蹤儲戶行竊
作者:王吉祥 費尤祥 發布時間:2011-09-07 瀏覽次數:525
媒體“法制欄目”的作用是教育人遵紀守法,而被告人鄭凱等4人則從反面效仿犯罪手段、危害社會。日前,盱眙縣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鄭凱等人犯搶奪罪和盜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9年至7年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
鄭凱,男,1977年11月26日出生, 2010年6月,因犯詐騙罪,被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釋放后,被告人鄭凱尋思如何把坐牢的損失補回來?其經常收看媒體《天網》、《法制在線》等欄目的節目。一次,看到某地公安機關破獲一起犯罪分子到銀行踩點,后跟蹤搶奪的案例,總結這個案子破了是因為罪犯在城里作案,被監控拍下了影像,如果把目標選擇在農村,且采取盜竊的方法,肯定容易得手。犯意形成后,便找同村的尚安、劉強、楊軍,四人一拍即合,便用兩輛摩托車分成兩組,采用趕集的方式到附近鄉鎮銀行門口踩點跟蹤盜竊。2010年7月29日上午9點左右,鄭凱等人騎著兩輛假牌照的摩托車到五河縣雙廟鎮,在信用社發現一位60多歲的老翁取了1萬元錢放進塑料編織袋,系在自行車把上,鄭凱等四人就分工尾隨這個老翁,老翁到一批發部買東西時,其中兩人擋住老人視線,另外一人解下裝錢的編織袋,騎上接應的摩托車逃跑。被告人鄭凱等人共用這種方法盜竊作案6起,竊取人民幣4萬余元。被告人鄭凱還與尚安采取搶奪的方法作案2起,搶奪人民幣6300元。這一案例提醒人們,財不外露!筆者曾看到一些人從銀行取款出來后,拿著大把的鈔票在銀行門前數,如果碰巧有不良之輩看到,帶來破財不是可惜嗎?(文中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