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某丈夫生前在銀行開戶的三張存單共6萬元,一直不能從銀行取出。201191日,經過常熟法院調解,顧某與四個子女達成調解協議,最終顧某分到37500元。顧某拿著法院的調解書順利從銀行取出存款。

 

顧某今年75歲,丈夫去年突然患病去世,留給她三張存單,一張三萬元,一張兩萬元,一張一萬元。顧某忘記存單密碼,無法在銀行順利取款,銀行告知在開戶人去世的情況下,需要所有繼承人對存款進行析產才能取出存款。由于顧某的四個子女中,只有一個兒子是親生的,其他子女均是丈夫與前妻所生,所以顧某與這三個繼子女平時關系并不融洽。顧某認為存單是丈夫留給自己的,理應由自己全部繼承。而四個子女卻另有想法,認為自己均有繼承的資格。在這種情況下,顧某無法與四子女協商好析產事宜,一紙訴狀將四個子女訴至常熟法院,請求對顧某丈夫的存款60000元依法進行析產繼承。

 

91日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承辦法官認為,根據法律規定,由于這六萬元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首先應進行析產,即對這六萬元先析分出三萬元給顧某,另外三萬元再作為遺產由繼承人顧某與四個子女進行法定繼承。在承辦法官的主持下,經過法院調解,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顧某丈夫名下的存款人民幣60000元,其中37500元歸原告顧某所有,另外22500元歸其四個子女所有。最后,顧某拿著調解書順利地從銀行中取出存款。

 

名詞解釋:析產

 

析產又稱財產分析,是指財產共有人通過協議的方式,根據一定的標準,將共同財產予以分割,而分屬各共有人所有。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財產共有與繼承人就財產如何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解釋,一般是先析產后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