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吳江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件,被告人并沒有利用什么高超的“技藝”,而是“正大光明”地走進房間實施盜竊。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夏某2007年來到吳江市盛澤鎮打工,曾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2010年提前釋放出來。重獲自由的夏某并未悔過自新,既不想找個穩定的工作而又想大手花錢,可惜財富是不會惠顧那些不想實干的人的。

 

今年六月的一天晚上,兩手空空的夏某盯上了外來務工人員的租房,采用溜門入室的方式盜竊財物多起。案發當晚,夏某來到盛澤鎮一居民區,發現一出租房有個男人從屋內出來上廁所,走時門沒關,屋內的燈也沒開,于是就潛入房內竊得一臺筆記本電腦、一部手機和一百多元現金。首戰告捷的夏某繼續向前“巡視”,發現又有一人家的門是虛掩著,里面有一男子在睡覺,一臺電腦和一部手機就放在桌子上,如此誘人的“獵物”,夏某自然沒有放過。后來夏某又流竄至靠近織造廠附近的一排租房,同樣在屋內有人在睡覺的情況下通過溜門入室的方法從兩戶租房內竊得兩部手機和四百多元現金。

 

“收獲”頗豐的夏某當夜便到盛澤鎮一棋牌室“放松”一下,很快便將偷得的現金輸得精光。清晨,在超市附近巡邏的警察發現身上攜帶兩部電腦和四部手機的夏某形跡可疑,便將其傳喚至派出所,夏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法官提醒廣大市民尤其是租房客,要看好自己的房門,短暫外出時要確保屋內留人或者鎖上房門;居家休息時要關好房門,勿圖涼爽而給小偷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