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款中的12778枚硬幣
作者:王綴成 李南昌 發布時間:2012-09-04 瀏覽次數:443
8月30日下午,灌南法院執行局根據申請執行人郜先生的申請執行一起陳某的欠款糾紛,被執行人陳某卻扛來一袋硬幣前來兌現,令執行法官及申請執行人郜先生哭笑不得。
郜先生與陳某系生意往來中結識的朋友,2011年10月份,陳某因做裝潢業務所需,多次到郜先生門市購買裝潢材料,2012年1月19日,雙方經過結算,陳某共欠郜先生貨款29864元。因該款項陳某一直沒有給付,郜先生在今年3月30日把陳某告上法院,要求陳某給付貨款及相應利息。本案經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審理后,判決支持了郜先生的訴訟請求,裁判文書生效后,陳某并未在規定時間內按判決內容履行其付款義務。郜先生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陳某欠款及利息共計31886元。
陳某經法院執行后同意給付欠款,于是便出現了開頭的一幕。據陳某所說,法院判決其給郜先生欠款并沒有錯,但是郜先生之前借了他的車子,該車在郜先生使用期間因翻車事故導致車輛發生價值減損,該部分費用他與郜先生還沒有達成相關賠償協議,郜先生不肯賠錢,他心里憋著一股氣,所以就有意兌換硬幣來氣郜先生的。
執行局李法官經檢查發現,陳某帶來的兌現款中,除了一口袋的一元硬幣外,還有一元、五元面額的紙幣及部分一角、五角的硬幣。其中,一元硬幣系全新的年份為2012年的硬幣,根據測算,每100枚硬幣的重量為0.605kg,陳某帶來的一元硬幣共計77kg,合計12778元,另外,陳某帶來的兌現款中一元的紙幣350張,5元的紙幣2000張,剩余款項中大部分為一角的硬幣及少量五角硬幣。
考慮到一角、五角的硬幣在現實流通中的不便,針對陳某的這種有意妨害執行公務的行為,李法官當場對陳某予以批評教育,并告知陳某如果與郜先生還有其他糾紛,可通過合法途徑尋求解決。通過李法官的開導化解,陳某最終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不當,當場寫下具結悔過書,并自愿將一角、五角的硬幣收回,換取大額硬幣當場兌現給郜先生。
領取兌現款后的郜先生對執行結果表示滿意。李法官據此也提醒被執行人員,應當依法、合情、合理的履行判決義務,對于那些有意妨害執行公務的行為,法院將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訓誡、罰款甚至拘留等處罰措施予以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