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豐的李麗遇上了一段看似幸福幸福實則心酸的婚姻,因為結婚以來丈夫王軍都沒有與自己“同房”,自己頂著“少婦”的頭銜,卻有著“少女”的身子。結婚三年后,李麗終于不堪忍受,在家人的支持下,鼓起了勇氣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830日,江蘇大豐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離婚糾紛案,最終在法院的組織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調解離婚。

 

2008年秋天,李麗與王軍經人介紹相識戀愛。在交往中,李麗對身材魁梧、老實本分且家境良好的王軍十分滿意,認為他正是自己理想的伴侶,兩人戀愛近一年后,于2009年登記結婚。婚后,李麗漸漸發現丈夫王軍雖然和自己睡在一張床上,可從未“碰”過自己,一開始還以為是丈夫羞澀,后來漸漸發現并不是那么回事,而是丈夫有嚴重的生理缺陷。出于農村婦女的淳樸,李麗選擇了對外沉默,同時向丈夫王軍提出就醫,但是丈夫始終堅持自己沒有病不需要看,李麗始終相信自己能說服丈夫的,可三年過去了,丈夫依然如故,李麗失望之極,而鄰居卻在傳說著李麗不能生育的流言。李麗憤然,于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即使憤怒,李麗在訴狀中仍然是主張夫妻雙方感情不和,要求離婚,只字未題“無性”一事,希望給丈夫留下最后的顏面,但是當丈夫在答辯狀中辯稱未生育子女是女方原因時,李麗徹底被激怒了,主動到醫院進行了婦檢,并當庭向法庭提交了醫院的診斷證明,該證明證實已經結婚三年的李麗仍然是處女。面對事實,丈夫王軍不得不低頭,認可了“三年無性”的事實。最終,在法院的主持下,李麗與王軍達成了離婚協議。(文中姓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