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畏罪潛逃 難逃恢恢法網
作者:揚州市寶應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1-08-30 瀏覽次數:518
楊某開車撞傷他人后不僅沒有及時施救反而畏罪潛逃,最終難逃法網。近日,寶應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楊某交通肇事一案。
2010年10月12日19時許,被告人楊某在不具備駕駛資格的條件下,駕駛一輛無牌號的二輪摩托車由南向北行駛至331省道157KM+200M處時,與同向騎自行車的被害人李某發生碰撞,致李某受傷,楊某當即棄車逃離事故現場,后李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寶應縣公安局法醫學尸體檢驗意見書認定,李某系車禍致顱腦損傷死亡。寶應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楊某負本起事故全部責任。8個月后,潛逃在外的楊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無駕駛資格駕駛無號牌機動車輛,致一人死亡,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且屬于肇事后逃逸,遂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