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吳江法院審結(jié)了一起借款用于還賭債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判決駁回了原告王某要求被告李某及其妻子張某共同還款的訴訟請求。

 

李某平時喜歡打麻將,不光是純娛樂的打麻將,而是賭錢的,每次輸贏都有數(shù)千元,一段時間下來,李某總共輸?shù)袅藥兹f元。因為老是欠賬,麻友們就不再跟他打了,于是他就向好友王某借了5萬多元。王某明明知道李某的借款是用于還賭債的,還是把錢借給了他。但將近兩年時間過去了,李某卻一直沒有歸還的意思,王某在數(shù)次催討后,李某仍一直未能歸還借款。于是,王某在20115月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李某及其妻子張某共同歸還借款5萬余元。

 

吳江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履行法定扶養(yǎng)義務所負的債務。賭債明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王某在明知李某借款5萬余元用于還賭債的情況下,仍把錢借給李某,其風險責任應由自己承擔。法院據(jù)此判決駁回了王某要求被告李某妻子張某共同還款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