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癮發作搶劫夜歸女 十八歲小伙獲刑三年
作者:樊靜 張平 發布時間:2011-08-26 瀏覽次數:487
文質彬彬,靦腆內向,眼前這個沉默的男孩我們很難將其與一宗搶劫案聯系到一起,而令其犯了大錯的原因竟是為了“照顧”自己的網癮。一步錯,步步錯,面對法律的嚴懲十八歲小伙追悔莫及。
小濤今年剛滿十八歲,初中畢業后跟父母在外打工,由于年齡小,處處受工廠同事的擠兌,自尊心強的小濤忍受不了別人的欺負,毅然決然辭了職,之后一直晃蕩在社會上。為了消磨時間,小濤迷戀上了網絡游戲,游戲當中的廝殺獲勝的虛榮心讓小濤有所安慰,認為自己至少還不是無用之人。2011年6月的一天,小濤網癮又上來了,苦于囊中羞澀,打電話找朋友借錢無果,父母也回了老家,一個人在出租屋里悶著想搞點錢。去偷還是去搶?這個想法一冒小濤自己也被嚇了一跳,要是被警察抓到那就死定了。可是網癮難忍手心發癢,小濤決定鋌而走險。晚上,小濤蹲守在某小區的一處偏僻拐角,伺機等待下手對象。十一點多種,見有一中年婦女獨自往拐角走來,小濤大喜,當即決定下手。當婦女靠近時,小濤采取捂嘴、拖拽等手段,恐嚇被害人田女士,并當場劫得現金90元,得逞后,小濤隨即跑到網吧釋放網癮。由于田女士及時報警,不久,小濤即被警方逮捕。
近日,句容法院對此案進行開庭審理。審理中,小濤供述了自己犯罪事實,因為自己貪戀上網居然跑去搶劫深表后悔,其父母也對兒子做了糊涂錯事痛心疾首,至此仍然想不通平日一向聽話懂事的兒子怎么會伸手搶劫,并對沒能教育好兒子感到自責。
最終經法院審理認為,小濤以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應依法予以懲處,據此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