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姑娘繆伊玲經人介紹與大她二十多歲的某廠退休職工孫建齊(化名)相識,相識半年即登記結婚,然而兩人共同生活僅一個多月就分居了,近日,繆依玲向無錫北塘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同時向孫建齊索要一萬元經濟補償。

 

孫建齊六十多歲仍孤身一人,耐不住孤單寂寞,一心想要走出凄涼,找一個年齡偏小的女性伴他余生,在晚年有人照應。侗族姑娘繆伊玲今年才三十幾歲,性格活潑,容貌清秀,幾年前只身來到無錫打工。雙方經人介紹相識,并很快相戀,在孫建齊看來,繆伊玲年輕漂亮,為他的晚年生活增添了一筆亮色,而在繆伊玲看來,孫建齊有穩定收入,經濟基礎較好,值得依靠。于是,雖然兩人年齡差距比較大,認識時間不長,但是仍然匆匆結婚。

 

然而,相戀時的激情四溢,很快就被婚后的柴米油鹽醬醋茶代替。兩人年齡上的差距,始終是一條無法逾越的鴻溝。雖然雙方已經盡可能多為對方著想,但年齡上的代溝還是讓雙方很難相互理解。繆伊玲和孫建齊畢竟屬于不同民族,兩人共同生活后,生活習慣差異帶來的分歧也影響到了婚后生活的幸福度。加上繆伊玲年紀輕、性子急、個性活潑,孫建齊喜歡安靜、寡言少語,兩人性格不合也成為雙方產生矛盾的原因之一。最終,由于雙方戀愛時間較短,互相了解不夠,婚姻基礎較差,婚后雙方缺乏溝通,未能培養起良好的夫妻感情,繆伊玲和孫建齊不僅沒有共度晚年,且結婚僅僅一個月就分居,分居不到一年繆伊玲即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孫建齊心里明白,與繆伊玲的感情已經徹底破裂,沒有和好可能,所以也同意離婚。

 

繆伊玲又提出,其一個人在無錫打拼,沒有屬于自己的房子,生活困難,要求孫建其補償她人民幣一萬元。孫建齊念在兩人夫妻一場,也同意其請求。在北塘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的調解下,孫建齊和繆伊玲自愿達成協議,二人離婚,孫建齊支付繆伊玲一萬元,案件受理費由繆伊玲負擔。(文中所用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