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姐強出頭 傷人被判刑
作者:寶法 發布時間:2012-09-03 瀏覽次數:417
近日,寶應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張某怎么也沒想到,為了替姐姐出頭,自己竟然觸犯了法律。
張某的姐姐張某蘭曾經在寶應一家美容店辦理了美容卡,過了一段時間,張某蘭來到美容店,告知店主丁某想退掉美容卡,被丁某一口拒絕,張某蘭遂與丁某發生糾纏。糾纏過程中,張某蘭叫來其丈夫季某及弟弟張某幫忙。張某來到美容店后,一邊撥打“110”報警電話,一邊上前“幫忙”。混戰中,張某被丁某打了一記耳光,張某于是用拳頭擊打丁某面部,造成丁某鼻骨粉碎性骨折,后被評定為輕傷。
案發后,張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其親屬與被害人丁某達成調解協議,并賠償給被害人醫療費等各項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被告人張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已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遂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