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吳中法院受理了一起兒子起訴親生父母請求履行人民調解協議的糾紛。原告陳某至法院訴稱,被告陳父、陳母系其親生父母親,雙方因承包土地權屬及房屋產權發生矛盾,后經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了調解協議,明確約定,陳某父母將4處產業、一間平房分給陳某,并在協議簽訂后一周內支付原告人民幣5000元。但協議簽訂后,陳父拒不履行,陳某故要求法院確認雙方間調解協議的效力,并要求被告履行調解協議。

 

立案受理后,法官立即上門向陳父了解情況,但是陳父家房門緊鎖,敲門詢問均無人回復,法官發現屋外窗戶玻璃破碎,屋內明顯有人在張望。在近一個小時的勸說與等待無果之后,法官只得無奈離去,并向當地的派出所了解情況,在了解法官來意后,派出所民警立刻將事情緣由娓娓道來:陳父陳母均已過花甲之年,兒子陳某不務正業,與原配妻子離婚后又與一王姓女子再婚,該女子在與陳某結婚前便欠了巨額賭債,結婚后便想方設法要陳某替她償還。高利貸的人不時到陳父母家要錢,鬧得老兩口整日不得安寧。后來,陳某與其父母在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簽訂了調解協議。但陳某在協議簽訂后又表示不滿,不但嫌父母給他的太少,而且要求他們立即支付這5000元。當遭到其父母拒絕后,陳某便與妻子王某一起來到陳父母家鬧事,砸毀了屋外的玻璃,并在大門上潑糞。由此,矛盾升級進一步升級,在村里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派出所也多次到他們家進行調解。

 

了解了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后,法官又在派出所同志的陪同下再次來到了二老家,看到警官來了,陳某父母這才開門。為了消除陳某父母的抵觸心理,法官耐心解釋,并且保證不會偏袒任何一方。得知法官的來意后,陳某父母兩人老淚縱橫的向法官傾訴,原來陳某自從與王某結婚以后,自己不但不想辦法還債,反而讓債主到父母家來要錢,兩位老人辛苦賺了幾個錢都替他們還了高利貸。后來,經村里出面協調,給陳某分配了房產,再給他5000元做新房的裝修費。但陳某還是不滿足,不僅想要父母家最大的一塊產業,而且還將裝修費用來還賭債。法官了解情況后,向陳父陳母送達了開庭傳票,并詳細講解了開庭的程序、證據的提供方法及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程序。

 

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法官圍繞陳某撕毀協議的原因重點展開調查,陳某承認了撕毀協議原件的事實,并提交法院協議的復印件,在法院的勸解后,陳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向法院提出了撤訴申請,陳父陳母也向法官表示了深深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