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徒法院勞動爭議巡回法庭提前介入一起矛盾激化的群體性勞資糾紛,通過努力,成功化解雙方矛盾,平息了46名工人群體上訪事件。

 

李某等46名農民工因企業招工時承諾的工資待遇未能落實而集體離職,并到勞動人事仲裁部門要求企業足額補償經濟賠償金。仲裁過程中,企業拒絕出面接受調解。其間,46名工人多次到區、市、省三級政府上訪。

 

獲悉這一情況后,丹徒法院勞動爭議巡回法庭立即啟動群體性勞資糾紛聯動化解機制,安排了經驗豐富的法官,依據訴前調解程序對案件進行處理。

 

巡回法庭接到案件后對案件的案情進行充分分析研究,并深入企業聽取經營者的意見。該企業的經營者是兩名國際貿易專業的“海歸”,他們向法官訴說了企業的“委屈”:當初確實承諾了高薪將46名工人從蘇州“挖”來,但企業尚處于起步階段,資金流轉存在一定的困難,因此未能及時兌現高工資,勞動者就因此消極怠工并最終辭職,導致企業的幾筆訂單未能如期交付,損失慘重。面對這樣的情況,他們很困惑。法官們幫助他們分析造成目前“兩敗俱傷”狀況的原因,指出他們在經營過程中忽視了“勞動人事風險”,并結合法律規定及司法實踐提出了一些司法建議。企業負責人非常重視法官的建議,當場責令副總限期修訂企業勞動人事制度。法官們指出,這場糾紛不但影響了企業的生產,也影響了企業在社會尤其是從事噴漆行業工人中的形象,必須要盡快妥善解決此事,才能改變不利局面,最大限度地降低雙方的損失。同時,作為一個正處于上升態勢的企業,也應切實負起企業的社會責任,體現大型企業的氣度。

 

真誠的溝通消除了企業敵對情緒,調解走出了關鍵性的一步。次日,法官們又乘熱打鐵,將雙方當事人召集在一起對這批案件進行調解。經過近一天的調解,勞資雙方終于達成一致: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企業共給付李某等46人共計25.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