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豪車住豪宅拒不還債 身背十三法律文書終落法網
作者:潘昱辰 戴健 發布時間:2011-08-16 瀏覽次數:592
近些年來,借債還貸的現象在我們周圍屢見不鮮。近日,如東卻出現一對開豪車、住豪宅、處處借貸卻拒不還債的小夫妻,兩人身背十三份法律文書,法院前后執行近十年,但依然我行我素。前不久,兩人被如東警方依法逮捕。
2002年初,沈某與其妻石某雙雙失業,為了維持基本生活,兩人開始處處借款,打著開辦油漆廠的名號,在如東及南通購買了多處房產,用于房屋租賃,年租金達10萬余元,并在如東多處違章搭建房屋,也用于房屋租賃,年租金達8余萬元。但兩人卻并未及時將所獲租金用于還債,而是購買了豪車、豪宅,并且依然不斷向人借款,總借款額達122萬余元,最少借款額不足人民幣5000元,最多借款額超過人民幣250000元,被借人達十三名。
2002年起便有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對兩人立案執行,但被執行人石某與其丈夫沈某均以自己做油漆生意虧損、無收入來源賺不到錢,本人名下無資產等為由逃避和規避執行,對法院執行的案件,無論執行標的大與小和多與少,無論執行法官對其怎樣做耐心細致的工作,均置之不理。
為何十年間,兩人共收到法院十三份法律文書,無一履行,卻依舊能開著豪車出入于眾人的眼皮之下呢?原來,夫妻兩人事前共同謀劃,將所有房產以及汽車歸于沈某的哥哥名下,這給法院的執行帶來了巨大困難。十年間有多位法官承辦了涉及該二人的執行案件,今年如東法院在召開集中排查執行積案工作中發現了這一事實,并在前不久法院進行集中清理執行積案的行動中,對沈某的哥哥進行了傳喚。在法院的強大執行攻勢下,沈某的哥哥如實交代出了歸其名下房產及車產的實際歸屬情況。
經法院查明,被執行人石某與其丈夫沈某事前共同謀劃、故意隱匿財產,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償還債務的義務。兩被執行人的行為給社會帶來了違害,嚴重侵犯了國家和公民的財產權益。今年七月初,如東警方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兩人采取逮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