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日,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朱利嬌犯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朱女出生于1988年,安徽人,來啟打工。201131623時許,陸某等二人在啟東市匯龍鎮紫京城KTV唱歌時,朱女為獲取不正當利益,同陸某等人談妥以每位800元的價錢安排二位小姐“出臺”賣淫,后朱女分別介紹、安排了王女、姚女(均未成年)向陸某等二人賣淫,并向陸某收取了二人的嫖資合計人民幣1600元。當晚,姚女和王女分別到酒店房間向陸某二人賣淫。 54日,朱女在家人陪同下到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朝陽派出所投案,當日押解至啟東市公安局,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利嬌為獲取非法利益,介紹他人賣淫,其行為已構成介紹賣淫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案發后,被告人朱利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