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林和王秋(均系化名)今年2月份從外省來蘇州找工作,因年齡太小,文化水平低,一直沒有找到工作。很快,兩人錢都花光了,便商量著搞點錢回家。3月的一天,曾經學開過車的高林腦中冒出一個點子:“要不搶輛黑車開回家吧。”王秋聽后覺得不錯,馬上響應。說干就干,兩人立即買了水果刀和兩個空啤酒瓶當成作案工具。當晚,兩人以搭車為由上了女司機劉紅(化名)開的菱帥轎車。當車輛行駛至偏僻地段,坐在副駕駛位置的高林就用家鄉話對后排的王秋發出暗號:“動手。”高林掏出水果刀對著劉紅并一把搶過她的手機,同時威脅說:“配合一點,開車。”王秋也掏出刀子對著她的脖子。不一會,高林看到經過路段樹叢茂密,就讓劉紅停車,并打算把她捆在路旁樹上,哥倆開車逃走。劉紅十分害怕,停車后立即拉開車門往外跑,并嘶聲大喊:“不要傷害我!”因來往行人較多,只能任由劉紅逃走。兩人不敢開車了,把車停在木瀆一科技園門口后步行回到租住處,次日凌晨前往車輛停放地打探情況。不料民警已在周邊布下埋伏,兩人一出現便被逮了個正著。經價格鑒定,被劫車輛及手機合計價值人民幣34105元。

 

近日,蘇州吳中法院對該搶劫案進行了審理。兩名想法荒唐的少年得到了法律的應有懲罰。法院認為,二被告人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二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應當減輕處罰。兩人均當庭自愿認罪,且贓物已被全部追回,均可酌情從輕處罰。綜合上述情節,依法判處高林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判處王秋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各自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