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沖動強暴女同事 為求原諒竟自殘身體
作者:瀟瀟 發布時間:2011-08-16 瀏覽次數:605
一男子酒后對女同事萌生邪念,趁其酒醉不醒實施強奸,事后為求女同事不要報警,竟用刀自殘身體。但最終還是東窗事發被依法處刑。
安徽小伙林永康今年22歲,是園區某娛樂場所的員工,平時就和公司同事一起住在公司租的宿舍里。2011年4月12日凌晨,收工回來的林永康和另一男同事小高買了酒菜,見獨住在鄰屋的女同事優優還沒睡,便一起叫過來吃起了夜宵。不多時三人都喝醉了,優優自己回了屋,林永康酒后有些沖動,竟萌生了歹念,見小高也已醉倒,于是用卡片插門的方式打開了優優的臥室門,趁其醉得不省人事之際,強行與她發生了性關系。事后,優優突然驚醒,見到林永康衣衫不整地睡在自己床上,于是哭喊著要去報警,林永康見狀便苦苦哀求其不要報警,放他一條生路,哀求無果后竟沖進廚房拿了一把西瓜刀,對優優說只要她不報警就隨便讓她劃自己幾刀,為了表示誠意,他還自行往身上劃了兩刀。由于擔心他做出過激的傷害行為,雙方僵持了一陣,最后優優乘他不備打電話叫來其他同事才將其拉開。
事后接到報警趕來的民警在屋內將林永康抓獲歸案。法院經審理認為林永康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兩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