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的一個早晨,家住農村的高某早晨睡過了頭,因怕遲到老板扣工資,高某于是牙也沒刷臉也沒洗就騎上了自己的摩托車去鄰村上班。當高某騎到田間小路一拐彎處時,對面正好走來年近60的老王,一位是騎車趕時間的小伙,一位是行動不便的老人,于是慘劇發生了,高某撞倒了老王。此時高某立刻將老王送進醫院,當天即花去醫療費2000元,但后來消失不見了。而家庭也很困難的老王付不起醫藥費,只好向親戚朋友借錢,后也去找過高某,但高某都是以沒有錢而拒絕支付醫藥費。老王沒有辦法,就將高某起訴至法院,要求高某賠償自己的損失共10000元。開庭審理中,高某表示自己家庭經濟困難,因為剛結婚建造了新房而欠了很多外債,還生育了一個兒子,開支很大,平時自己雖然做瓦工,但只是學徒,每個月都是入不敷出,但高某一直強調,他一定會賠償的,但是一次性拿不出這么多錢,后又查明,高某的摩托車沒有購買交強險,法官了解到這一情況后,耐下心來同原、被告做工作,因兩邊都是家庭困難者,老王的傷還需要錢去醫院繼續治療,高某的摩托車又沒有辦理交強險,兩邊都很為難。

 

后經法院支持調解,雙方再三協商同意,被告在9月底前一次性賠償原告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