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冒充自己的女同事,通過手機短信和QQ聊天等方式,與女同事的網友“談戀愛”,騙取對方6000多元。前日,新沂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蔡某罰金10000元。

 

蔡某今年25歲,在新沂市一家日用品有限公司上班,女同事尹某年輕漂亮,二人在同一辦公室。今年2月的一天中午,尹某外出就餐時將手機放在辦公桌上,蔡某偷偷查看尹某手機后發現,尹某和一個署名葉某的號碼聯絡頻繁,并以“男女朋友”互稱,而蔡某知道尹某并無男朋友,便猜測葉某可能是她的網絡男友,由此蔡某產生了騙取葉某錢財的念頭。隨后,蔡某用自己的手機發了一條短信給葉某,稱原來的號碼即將棄用,改為現在的號碼。在隨后短信聯系中,蔡某得知尹某與葉某并沒見過面。

 

為了能讓葉某上鉤,蔡某還特地用手機給同事尹某拍了照并發給葉某,讓對方對自己的身份信以為真。而葉某發現對方是一位美女,更是心動不已。今年4月,蔡某找各種理由向葉某要錢,短短四五天就從葉某處騙來現金6000多元。蔡某的一些可疑行為還是引起了葉某的注意,“按理說我倆感情也算非常深厚了,但我多次提出見面,都被拒絕。”受害人葉某說。

 

案發后,蔡某退繳贓款及賠償葉某損失共計100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