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市區開飛車 釀車禍竟逃逸
作者:陳凱 季錫聰 發布時間:2011-08-10 瀏覽次數:526
8月9日,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朱金榮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011年5月1日23時20分許,朱某醉酒超速駕駛轎車,沿啟東市匯龍鎮人民路(市中心主干道)由西向東行駛至該路段與郵電巷交叉路口時,與由北向南橫過機動車道由被害人陸女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致陸某跌地受傷,陸經送醫院搶救無效于次日死亡。經法醫鑒定,被害人陸某系遭車禍致顱腦損傷死亡。朱某負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事故發生后,朱某棄車逃離現場,后于次日凌晨1時50分許主動至啟東市公安局防暴大隊投案,并如實供述肇事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金榮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對路面情況未注意觀察,沒有確保安全駕駛,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負事故的主要責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