蹦迪揩油挨罵 粗暴動手獲刑
作者:寶應縣人民法院 發(fā)布時間:2011-08-10 瀏覽次數(shù):570
牛某酒后在縣城一舞廳蹦迪時,竟乘著酒意想在兩名年輕女子身上揩油,遭到拒絕后牛某竟動手將兩人打傷。日前,寶應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以尋釁滋事罪判處牛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去年11月的一天晚上,無業(yè)人員牛某酒后來到縣城一家舞廳蹦迪。到迪廳后,牛某看見年輕女子張某和楊某在獨自蹦迪,旁邊沒有人陪同,便借著酒意上前搭訕,故意觸碰兩人身體并對其進行言語上的侮辱。張某和楊某遂指責牛某,牛某竟對兩人實施了毆打,致兩位被害人身體多處受傷。其中張某多處軟組織挫傷,楊某頭皮挫傷,兩人均被評定為輕微傷。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牛某酒后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破壞公共秩序,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已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鑒于其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賠償了被害人損失,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