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頭拮據生邪念 無業小青年綁架兒童被判刑
作者:梁文文 王丁維 發布時間:2011-08-09 瀏覽次數:501
8月5日,一起刑事綁架案件在吳江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楊某因綁架兒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走投無路生邪念
今年剛滿20歲的小楊是一名外地打工者,來吳江打工已有三年多的時間,由于沒有一技之長,工作一直不穩定。今年年初,小楊失業了,眼看溫飽即將成為問題,他十分焦急。情人節前一天傍晚,小楊一個人百無聊賴地在汾湖鎮蘆莘大道上的一家小吃店吃飯,一旁花店的門面上正貼著情人節的廣告宣傳圖,小楊這才想到明天就是情人節。看著路上來來往往的行人,他突然感到一陣失落。就在這時,一個小小的身影引起了他的注意。
小吃店外不遠處,一個穿粉紅衣服、約摸兩三歲的小女孩在一個人玩耍,玩不多久便跑進旁邊的一家蛋糕房,一會兒又跑了出來,來來回回了好幾趟。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小楊推測這個小女孩應該就是蛋糕房店里的孩子。與此同時,一個邪惡的想法在他腦子里開始醞釀:既然自己現在身無分文,何不把這孩子綁了向其家人要點錢?
精心策劃施陰謀
這突發奇想讓小楊既興奮又緊張,他立刻在腦海里籌劃起行動的計劃。2月14日傍晚,伺機已久的小楊準備行動了。冬天的夜幕降臨得特別快,此時的蘆莘大道上是穿梭往來的歸家身影,沒有人去關注路邊蹲著一個獨自玩耍的孩子,更沒有人能注意到一雙居心叵測的眼睛已經窺視許久。就那么一剎那,一個黑影悄無聲息地走向路邊,像撿東西似地順手抱起小女孩小燕,迅速地淹沒在人群中。得手后的小楊不敢有遲疑,將小燕藏匿妥當后立馬買了一張手機卡,準備實施他下一步的行動。
當天晚上7點左右,蘆莘大道上的蛋糕房內很冷清,柜臺前坐著一個中年婦女。此時,刺耳的電話鈴聲打破了寧靜,中年婦女拿起電話。“你們家是不是丟孩子了,如果想要她回來,就準備好四萬塊錢。”對方的話令中年婦女一陣驚恐,這是綁架!就在不久前,她弟弟發現女兒小燕不見了,于是和小燕的媽媽出門尋找,本以為是她玩耍忘了回家的時間,沒想到竟是被人擄走了。女兒被綁架的消息無疑是一個晴天霹靂,不知所措的小燕父母迅速報了警。就在小燕父母報警不久后,小楊又先后打來兩個電話以確定交錢地點,然而他并不知道,自己的來電已經在警方的監控之下。
做賊心虛落法網
派出所干警在接警后迅速展開偵查,一方面對蛋糕房內的固定電話進行監聽,另一方面在區域內進行排查。2月15日凌晨4點左右,警方在汾湖鎮蘆墟大橋設卡盤查時,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在詢問男子的過程中,民警發現其神色緊張,身上還攜帶一把水果刀和一卷透明膠帶。在進一步的檢查中,民警發現,這名男子的手機號碼正是蛋糕房此前接到的綁匪電話號碼。面對鐵證,小楊不得不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交待了藏匿小燕的地點。(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法官提醒:家有年幼子女的家長朋友,切忌讓孩子獨自一人在外長時間玩耍,以防不法分子別有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