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戀人,因性格不合分道揚鑣,卻因為一張借條雙方對簿公堂。兩級法院能動司法,全力調解,最終化解雙方矛盾,為這個充滿了問號的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小亞和小夏原來是一對情侶,小夏想要自主創業,但在資金上犯了難。小亞家經濟條件不是很寬裕,但為了支持小夏的事業,多方籌措借給了小夏20000元,雖然是杯水車薪,但是也是對男友的支持。小夏眼見著自己的事業開始有了轉機,但世事難料,兩人的相處出現了摩擦,在相戀一年多后,雙方意欲分手。當初小亞借給小夏的錢未打借條,小亞找到小夏索要這筆借款,小夏因為資金周轉困難,就向小亞出具了一張兩個禮拜后償還20000元的借條。借款到期后,小夏沒有按照當初的約定償還借款。小亞四處打聽終于得知小夏的下落,并和她的弟弟一起到小夏的住處索要借款。因雙方未談攏,小亞一氣之下將小夏訴至了法院。

 

本來很簡單的一起民間借貸案件,卻出現了一個又一個的疑云。小夏認為,所欠的20000元已經還給了小亞。小亞和她弟弟確實來找過我,當時我住處沒有這么多錢,就請我的表姐給我送來了20000元現金,因為表姐是開服裝店的,正好要拿這筆錢去進貨,聽說我急用,就先借給我。表姐來我住處后,就將現金放在了桌子上,因為她還有事,就先行離開。小亞不想和我分手,但是我們性格不合適,如果我還和她在一起,就是拖累了她。小亞和她弟弟眼看和好無望,小亞的弟弟突然就把20000元揣在兜里,拉著她姐姐離開。當時我想攔著她弟弟,卻沒有攔得住。而恰巧就在這時,我的好朋友小許來找我,我住的是平房,從窗戶外也看到了小亞的弟弟將錢拿走的事實。待她們兄妹走后,我向派出所報了警,警察也對我做了詢問筆錄。第二天清晨,我到小亞家索要借條,小亞卻說沒有看到錢。我又向派出所報了警。

 

承辦法官考慮到這起案件存在著諸多疑點,經過認真審慎地研究后認為書證的效力大于人證的效力,被告的辯解可信度不高,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后,小夏不服提出了上訴,二審法官從情感的角度出發,與一審法官聯手做足小夏的思想工作,畢竟小亞在小夏最困難的時候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對他不離不棄。這樣的感情是不能用金錢來簡單衡量的。金錢和感情的真摯相比,孰輕孰重。小夏在法官推心置腹地勸說之下,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調解工作,雖然和小亞不能繼續牽手,但是真心的感謝她在事業最困難的時期對自己的支持和幫助。經過上級法院與一審法院的共同調解,原、被告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最終被告償還了原告16000元了結此案。這個充滿了諸多疑云的借條糾紛案也因為兩級法院的聯動調解最終畫上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