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上養殖場“肥肉” 高價推銷白酒獲刑
作者:劉光亮 陳家法 發布時間:2011-08-05 瀏覽次數:524
兩個無業人員混在一起,不思努力工作,卻打起了養殖場承包人的主意,兩人帶著低價白酒,名為進行推銷,實為高價售賣。近日,句容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分別判處王某和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和拘役四個月。
2010年3月期間,同是無業人員的王某和李某想到了一個“絕頂”生財之道。原來他們利用村里養殖場的承包人都是外地人膽小怕事的特點,低價購買一批白酒,然后高價賣給對方賺取差價。王某和李某得意洋洋的認為此種方法最為“保險”,既不存在犯法的嫌疑,還能賺取外快。于是在一個月的時間里,王某和李某伙同他人(已判決)時分時合,在句容市郭莊鎮等自然村的養殖場里,采用言語恐嚇等手段,強迫交易作案18起,強行向他人推銷不同品牌白酒33箱,強迫交易金額共計人民幣6000余元。其中,被告人王某參與作案18起,強迫交易金額計人民幣6000余元;被告人李某參與作案9起,強迫交易金額計人民幣3000余元。此案因被害人報警而案發,這時的王某和李某才認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刑法。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和李某以威脅手段多次強賣商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強迫交易罪,鑒于兩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不同,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