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遭冒用姐姐“被重婚”
作者:張尊敬 發布時間:2011-08-05 瀏覽次數:552
家住睢寧縣的朱女士怎么也沒有想到: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竟然重婚了,而且重婚的對象居然是自己的妹夫,而制造如此尷尬局面的始作俑者竟然是自己的親妹妹。近日,睢寧法院審結了該起荒唐的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判令朱女士與妹夫莊某婚姻無效。
莊某與朱女士的妹妹在外地打工時認識,后舉行了結婚儀式,但未領取結婚證。此前,朱女士的妹妹因年齡小無法辦理身份證,冒用朱女士的名字辦理了僅照片系其本人的“冒名” 身份證,而朱女士對此事并不知情。2007年2月朱女士的妹妹持“冒名”身份證與莊某補登記領取結婚證,婚后生育有兩女。而此前朱女士早已與他人結婚,并領取了結婚證。至此,朱女士的重婚事實形成。得知真相的朱女士尷尬之余想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遂請求法院宣布其與莊某的婚姻無效。
法院審理后認為,我國實行一夫一妻制度,禁止重婚。本案兩份結婚證中均系朱女士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證號碼,可以認定朱女士系重婚。重婚的,婚姻無效。故朱女士主張婚姻無效,法院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